广生堂董秘朋友圈诉说不公:老板白纸黑字承诺的%股权成泡影

6月19日,广生堂前董秘牛妞女士在朋友圈连发了两条朋友圈表达自己的委屈。

资料显示,牛妞,1986年出生,本科学历,2011年入职广生堂药业,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、证券事务部副经理、证券投资部经理、证券投资部副总监、公司副总经理、公司董事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,2021年8月离职。

董秘为何会发布如此的朋友圈,这主要是因为历时近2年,其与原老板(广生堂实控人李国平)的诉讼官司迎来了二审终审判决,维持一审判决,牛妞败诉,价值近4000万的股权终成泡影。

这场官司里的第一个核心证据就是一份双方签字的《股权转让协议》。

协议清楚的写着“为感谢乙方(牛妞)对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300436)过去10年的付出与工作成果,甲方(李国平)同意以人民币1元(人民币壹元)的对价转让其个人名下直接持有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%(百分之壹)的股权给乙方。

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,本协议项下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%股权对应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。”后面就是两方的承诺,主要是关于减持限制的。

对于这份协议的真实性,双方经过了激烈的博弈,但是最终法院是给予认可的。

其实到这里,单单看协议本身(如果没有补充协议的话),大家都会认为牛妞能够获得这1%股权,因为协议写的很清楚,“感谢过去10年的付出与工作成果,同意……转让”。“自协议签署日起……,归乙方所有”写得很明白。

但是从文章开头可以看到,牛妞败诉了,我们先来看一看法院的判决理由。

从上面判决书原文可以看到,法院判决的依据是认为,这份《股权转让协议》是附条件的合同,协议对1%股权的兑现约定了限制条件,即协议签订后牛妞仍应继续在广生堂药业任职,三年减持锁定期满以后才可以减持额度内兑现股份,而牛妞已于2021年8月离职,所以就不符合兑现条件。

而法院作出这样判断的依据则是依据双方的一些微信聊天作为证据。从判决书内容可以看到,虽然这份协议上面写的日期是2019年7月15日,但是实际签署的日期是2019年7月16日11:09-13:49分之间。

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到,签署之前,7月16日双方有过一些交流。

从交流内容可以看到,实控人在协议签署前曾是想以1%股权框定董秘以后10年,而董秘则表示用自己以前的10年换得1%股权,以后10年可以作为减持额度和锁定期限制。也就是经过了上述交流后,有了文章开头的《协议》,协议在交流之后,常人都会认为,协议是双方沟通确认达成一致意见后的结果。

协议里维持了“感谢过去10年的”表述,也并未增加未来10年的约束。

判决书中依据的第二次的聊天记录是发生在《协议》签署后的两个月,2019年9月22日深夜23:24分,其中关键一句“牛妞:“我要走便走,要留便留,难道我会为了不确定的1%十年”。

很明显,从言辞来看,这句话属于已经带有一定情绪化了,而在当时因为协议已经签署,按照协议,牛妞是已经获得1%股权了(从上面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)。但是法院还是把这两个聊天记录作为核心依据,认为《协议》的兑现有附加条件,要牛妞继续在公司任职才能生效

从结果来看,这个事情目前是二审终审判决,已经产生法律效力,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在符合一定情形时,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,当事人申请再审的,不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

不过有点难就是……

从经过来看,却也给广大董秘、上市公司其他高管们予以启示,广生堂董秘朋友圈诉说不公:老板白纸黑字承诺的%股权成泡影当实控人在给你承诺时,如何把这个承诺框死,最终能落地,而不是和这位董秘这样,签署了协议,仍旧落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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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茂

这家伙太懒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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